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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律师工作,刑事诉讼律师工作内容

律师资讯网 2024-04-29 04:44:31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诉讼律师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诉讼律师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称刑事诉讼律师为刀尖上的舞者?

将刑辩律师喻为刀尖上的舞者,是因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律师面对的不只有来自对方当事人的刁难,更有来自委托人的压力,外部力量对案件的干预也是屡见不鲜,律师因为代理案件打赢了官司得罪对方当事人,打输了官司得罪自己的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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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是刑事诉讼主体吗?

值班律师不是刑事诉讼的主体!值班律师是应该是法律援助律师,在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值班律师可以见证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咨询,如果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就可以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了!所以值班律师要参与刑事诉讼是有前提条件的!

#提问律师天团#刑事诉讼中,律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

谢谢邀请!

这是个大课题。很多所谓的刑法专家、刑诉专家也经常在讲课中告诫律师,不要动不动就做无罪辩护 。郭广吉律师认为这些都是泛泛而谈。对于一个刑事案件,能否做无罪辩护,无罪辩护成功的几率有多大,都得根据案件中具体的证据分析才能得知。

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的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有罪证明标准,这是一个保证不错判无辜的符合认识规律和人权保障要求的证明标准。

对于上述标准可以解读为:1、据以定案的证据都已查证属实;2、每个证据必须和待查的犯罪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具有证明力;3、属于犯罪构成各要件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4、所有证据在总体上已足以对所要证明的犯罪事实得出确定无疑的结论,即排除其他一切合理怀疑而得出的唯一结论。

所以,能否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在于: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简言之,就是:公诉机关为了指控被告人有罪而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是否是客观存在的、是否是合法存在的、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是否能够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可以做无罪辩护。

比如:被告人被指控犯强奸罪。

如果被指控的人是被害人的丈夫,因为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和性生活做出了法律上的承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就要审查被害人与其丈夫之间有没有特殊情形的存在。如:被害人已经提出离婚诉讼,双方正在进行离婚诉讼中,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丈夫的行为就会涉嫌强奸犯罪。

相反的情形,其丈夫虽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发生在正常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不应该被认为是强奸罪。在这种情形下,被告人被指控犯强奸罪的,辩护人就应该做无罪辩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诉讼律师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诉讼律师工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