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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如何提交证据,刑事律师如何提交证据材料

律师资讯网 2024-04-29 11:24:19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律师如何提交证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律师如何提交证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法庭审判中法警传递证据材料的流程是什么,是交由书记员还是审判长?

如果是很正规的庭审,应在举证阶段坐在审判席和公诉人的侧面。

刑事律师如何提交证据,刑事律师如何提交证据材料

如有证据需要举示,审判长会说:“请值庭法警...”,此时法警应起立正对审判长。待审判长说完之后,走过出示证据的公诉人(或律师)面前,双手接过证据材料,放在左手上紧贴裤腿,向后(左/右)转,齐步走,左手不摆臂。双手递出,交被告、律师(或公诉人、审判长)查看。站在一旁立正等候,待分别查看完后按之前相反步骤交回。可安排两人轮流值庭。

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律师该咋做?

刑事案件是从检察院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法院立案开始的。

法院立案后,一般2天内就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对于通知律师分两种情况。

1、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或检察院侦查阶段已经委托代理人的,会同时送达律师(此时已经成为辩护人)。

2、被告人还未委托律师的,法院会询问其是否需要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经其同意还会为其指定援助律师。

所以,只要有律师,案子到了法院很快就会通知律师的。律师会了解案情,帮助当事人核查梳理证据,准备相关的材料,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律师能不能把在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包括证据直接告知犯罪嫌疑人?

律师可以把在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直接告知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辩护人的职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辩护律师为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也可以将经正常途径了解的情况或取得的证据告诉犯罪嫌疑人,以便进一步核对、了解案件细节情况,确定正确的辩护方向和内容,这也是律师履行辩护职能所必须进行的正常工作内容。

  但是,如果是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律师将通过非法渠道、以非法手段获得的案情或证据告诉犯罪嫌疑人的,则涉嫌违法,严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案件律师提交的证据不被理睬,该怎么办?

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针对这个问题,我想简单谈一下三个阶段律师如何处理自身发现证据的问题。

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首先要确定的是律师是否有权利向侦查机关提交证据呢?答案是肯定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并且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这里的提出意见当然包括递交证据的权利。那么到底有没有必要在这个阶段向公安机关递交证据呢?我个人的经验是如果是确实能够证明此人无罪的证据,那么律师是有义务提交的,这也是刑事诉讼法第40条对律师的要求的。但是,如果这些证据并不能达到证明无罪的效果,只是能起到让案件事实存疑的效果,那么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向公安机关递交,因为实践情况是如果没有颠覆性的证据,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不会在意律师针对案件的一些异议, 他们更愿意按照他们的思路将案件办理下去。

案件如果达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由于律师权限的不同,那么律师的工作内容也会发生不同。我们知道在上文的侦查阶段,刑诉法只是规定律师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对于侦查机关如何处理律师的意见确没有规定。那么造成的结果是律师想在侦查阶段与办案人员沟通十分困难,但是在审查起诉阶段, 刑诉法规定检察人员有义务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还必须附卷。也即在这个阶段,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必须接待律师,并接受律师当面或者书面提出的法律意见。那么既然有当面与承办人员沟通的机会,当然律师固定的案件中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都应当递交给承办人员,以便让他们综合全案证据能够对你的当事人作出一个最有利的结果。

最后谈一下法院阶段,如果你在公安或者检察院阶段递交的证据对方认为与案件无关,并没有随案件移送至法院,或者相关证据在案件移送法院才发现,那么没有关系,在法庭立案后,辩护人仍然有权利向法庭提出自己的证据,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应当在开庭前的五日向法院递交,最好不要开庭后向法庭当成递交,因为这样做可能会拖延庭审程序。

另外要说一点的是,辩护人在审判阶段提交的证据,都是具备证据资格的证据,即可以进入到庭审的实质阶段。如果法院不让辩护人递交证据,亦或者虽然接受了证据但是不允许当庭出示接受各方质证,那么这就说明法庭审理程序严重违法,如果导致被告人不利的结果,可以提请二审的上诉,这种行为属于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律师如何提交证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律师如何提交证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