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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贵州殷某辩护律师,为贵州殷某辩护律师是谁

律师资讯网 2024-05-02 14:34:48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贵州殷某辩护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为贵州殷某辩护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杀害7人的“女魔头”劳荣枝被提起公诉,她将面临怎样的制裁?

【雨畦观点】劳荣枝,曾是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96年开始,作案多起。常用的套路都是劳荣枝负责扮演“色诱”一角,专门物色有钱人,法子英则负责使用暴力。两人合伙采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迫使受害者屈服,直至被杀。前后一共杀害7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影响十分恶劣。

为贵州殷某辩护律师,为贵州殷某辩护律师是谁

法子英已被绳之以法,早已被处以死刑。24年已过,劳荣枝能不能被判处死刑呢?我认为是可以的。理由如下:

第一,法子英跟她触犯的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且都是情节特别严重,每一项罪名均可判处死刑。她俩之间不存在主犯、从犯一说,准确的说她俩是共犯,一人实施,全体担责,这才是共犯的性质。

第二,法子英早已被判处死刑,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足。毫无疑问,案件事实早已清楚明了,只不过是劳荣枝一直处于潜逃状态。案件定性和定罪问题上是没有悬念的。

第三,对于这种罪大恶极之人,影响深远,没有任何可以酌情考虑的情节。违法犯罪之后,潜逃多年,执迷不悟,本就罪该万死。且没有自首、立功、重大立功等情节存在,我觉得对于判处死刑是没有任何悬念的。当然,一个人是否有罪,只有法院才有权利定夺。

综上,我们拭目以待,已告死者的在天之灵,也让世间少一颗毒瘤。

受害人家属更希望她被判处死刑,但须法律最终审判!

法子英和劳荣枝一共犯下了七条人命,南昌3人、温州2人,合肥2人,其中最后一起在合肥两人绑架了商人殷某,将他关在铁笼里,为了证明自己就是传说中敢杀人的悍匪,法子英又将一位木匠骗来后当着殷某的面杀了。殷某害怕后,才写了字条让妻子拿钱,也就是这次法子英被捕,之后被枪毙,但是劳荣枝跑了。

那次取钱时,法子英交代,如果自己没有在12点回来,就让劳将殷某杀了替自己报仇,但是后来翻供称自己在出门之前就把人杀了!两次口供不一样,所以,殷某是不是劳荣枝杀的,需要警方继续审问!

但是不管最后一个人是不是她杀,在这几起绑架杀人案中,劳荣枝都充当了重要角色,就如她大哥所说,她是鱼钩,负责把人钓上来。这就是合谋、共犯、共同犯罪!

现在法子英已经被执行了,劳荣枝即使最后也被判处死刑,受害人家属还可以追究民事赔偿,就看劳荣枝这些年有没有积攒下钱,钱肯定是不够的,但多少都是对受害人家属的补偿,也是她必须履行的责任!

杀害7人的“女魔头”劳荣枝劣迹斑斑,犯案累累我觉得她很有可能会被判死刑。

劳荣枝的罪恶犯罪历史

1996年7月28日,劳荣枝和法子英先绑架勒索被害人后,被绑架人及其妻女被杀害;

1997年10月,逼迫被害人交出钱财后杀人灭口;

1999年7月,劳荣枝二人将商人殷建华骗至出租屋,绑架勒索钱财,为了让其就范,杀死无辜木匠陆忠明。

这三起故意绑架、抢劫、杀人案,都是劳荣枝和法子英两人合谋,劳荣枝以“仙人跳”的方法,诱惑被害人到出租屋,而后绑架抢劫,杀人灭口都是发子英动手。

劳荣枝有可能面临怎样的制裁

在我们国家,绑架杀人和抢劫杀人都是属于重案,社会影响太恶劣,基本上都是死刑定罪。而且在1996年的时候将被绑架人和妻女全部杀害惨案,犯罪情节太严重。有明显的故意杀人,而且手段特别恶劣,影响范围特别大, 外加案发后逃逸21年之久,在逃逸期间没有任何的自首表现,且一直在逃避法律的制裁,毫无悔改之心。

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按照这样的刑罚来判决的话,劳荣枝至少是无期徒刑,再不就是死刑了。

如果按照我个人的想法,像劳荣枝这样的杀人“女魔头”,通过自己的美色来诱骗受害人上当达到绑架和勒索别人钱财为目的,并且在事后还残忍的杀害被害人,被害人达到7人之多,像这种杀人恶魔如此横行 ,不杀不以平民愤,不杀不以震慑其他打算犯罪的人。对于失去亲人多年的死者家属也有一个交代,被害人在天之灵也可安息。

劳荣枝,潜逃了23年,涉多起命案,被称之为“女魔头”的一个女人。刚刚重新翻看了她犯案的资料,资料显示:

劳荣枝,1974年生,江西九江人,原系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学校小学教师。

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流窜作案。在南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诱骗手段将熊启义绑架并杀害,之后窜入熊家抢劫,杀死熊家妻子二人。

在温州,二人入室失去后又杀两人;在合肥,二人诱骗绑架殷建华后,以杀死并肢解无辜木匠的手段,恐吓殷建华交出财物后,将殷建华杀死。

1999年7月23日,法子英持枪与警察对抗后被抓,同年11月18日,合肥中院以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法子英死刑。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死刑。

而劳荣枝逃亡20年,隐姓埋名使用多个虚假名流窜于不同城市。靠在酒吧、KTV等场所打零工、短工为生。

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在厦门某商场帮朋友照看手表专柜时被厦门警方抓获。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8月31日,劳荣枝被提起公诉。

看了她所犯的案例和作案时的残忍人,真的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女人做出来的事。也让人绝对想不到,这是一个外表娇滴滴的女人所犯下的罪行。其恶毒程度让人直冒冷汗。

案件中曾两次提到,劳荣枝最惯用的技两就是诱骗。她诱骗的对象均为男性,可以猜测到,以她的外貌而言,要用计色诱一个男人,似乎不费吹灰之力。

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这就是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二审终审制,而且一审判处死刑的不用她自己申请上诉,都是自动就上诉了,二审后还要最高法审核后才能执行。就算她在罪大恶极也要走完这些程序,所以说劳荣枝还能在多活一年多,不过也只能是等待死亡了,这种恐惧恐怕还不如立即执行了。

#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一般情况下,案件也就审两次,也就是一审、二审。(再审不谈)

所以,一审判决作出后,上诉权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利,只要罪犯上诉,法院就会二审开庭审理,暂时无论理由是否能否成立,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讲,为了程序合法,就应当开庭审理。

上诉二审开庭是不会加刑的,也就是说,上诉后,再次审理的最坏结果就是维持死刑。(检察院抗诉的暂时不谈)

判决是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不是真的“立即”执行死刑。

第一,前面已经说过了,罪犯可以上诉,二审开庭判决还需要一个过程。

第二,死刑是需要复核的,这种剥夺性命的刑罚是最高惩罚,需要特别严谨,生效判决书判决罪犯死立执之后,需要层报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层层核准,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签发死刑执行的命令,之后才能执行注射死刑。

第三,执行死刑前,死刑犯有权提出面见亲属的要求,应当满足这种基本要求,也是需要时间的。

所以,现在当事人提出上诉,判决书还未生效,需要等到二审判决,才是终审判决,最终结果。到实际执行死刑,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就是为了多活几天,因为,法律充许上诉,这是法律规则,就是给上诉机会时间。只要秉公执法。案证确凿,没有什么回旋余地。立刻执行,也不能执行,还得给上诉,申诉的机会。这是法律程序和流程。执行,只不过晚个几天的事。上诉是须要时间的。象劳春芝,身背七条命案,只要参与这七条命案其中一两个案件,本人认为,证据确凿,就有死刑的可能,况且,这七条命案她都各个参与,利用美色,骗取他人,为了钱财和法子英合谋杀人,这个手段极其非常残忍。虽然,她有罪,是杀人犯,也不能立即执行,这是法律对人的生命可贵的服责。也是中国的法律对一个罪犯人的宽容,给她上诉时间,给她辩论的理由的机会。如果,理由不充足,证据不确凿。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驳回上诉,这就是对一个死刑犯的执行前的过程和法律的责任。

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这个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劳荣芝上诉,即便不能翻盘,也可以拖一段时间。

二审法院受理之后大家最想知道的就是多久开庭审理,这也是很实际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劳荣枝还可以上诉吗?

劳荣枝上诉已经是不可能上诉了,她只能申诉了。但是她在申诉的期间,并不影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死刑复核。也就是说劳荣枝及其家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申诉,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会进行死刑复核工作,所以这并不是前后两件事,而可能是同时发生的事。

因为我国实施的是两审终审制,那么对于劳荣枝来说,这两次审判已经全部结束了,而且都是同一审判结果,那就是“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那么从法律关系上,她已经无法去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了,但现在我国的法律对于犯罪分子也有着足够的权利保障,他们都拥有着申诉权,一定会被受理,但是受理之后,也有可能被驳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劳荣枝及其亲属,确实可以申诉。如果申诉后觉得有疑问,那么确实可以停止判决的执行,再进行后续的审理。但是如果申诉内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申诉也会被驳回,继续判决的执行。

那么对于劳荣枝来说,申诉过程中,如果她无法提供新的有效的证人证言,或者靠得住的新的法律事实,那么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最高法将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当然在这个阶段,最高法也会同步进行死刑复核的工作。所以很有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劳荣枝收到申诉的驳回通知之后,也很快就接到了死刑执行通知书。但一定是在申诉驳回之后,才会有死刑复核结果通知。

因为在死刑复核结果通知之后,有可能很快就要对劳荣枝验明正身,执行死刑了。那么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方法,执行枪决的方式使用越来越少。那么很有可能未来劳荣枝是以注射死刑而结束她罪恶的一生。

今年是劳荣枝的本命年,她也48岁了,她25岁时候,也就是1999年,法子英被捕,她开始逃亡,直到2019年45岁时,才被抓获归案。有句老话说,“本命年犯太岁,太岁当头坐,无喜必有祸。”这句话对于今年本命年的劳荣枝来说,被誉为“蛇蝎美人”的延续生命的盼头,可能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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